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委紧密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认真编制了《河西管委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河西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持续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我委在河西管委会官方网站“工作动态”、“新城建设”、“新城党建”、“信息公开”等栏目共发布和更新各类信息199篇次,为社会各界和地区居民更加全面、及时地了解河西新城提供了便利。
一是领导重视,安排专人对接负责。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管委会主要领导直接分管,办公室牵头落实,并安排专人对接相关工作,监察室进行日常监督。与此同时,积极参与省市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传达学习内容和精神,对标找差,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创新改革,持续丰富工作内容。根据市内统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再结合我委具体工作实际,增设了“基层党建”、“学习园地”、“新城规划”、“在建项目”、“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城市管理”等多个新栏目,从社会、经济、生态、民生等多个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全面呈现河西新城的建设与发展。
三是畅通渠道,不断优化反馈机制。2020年度,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也没有出现需要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情况。即便如此,我委依然不断优化反馈机制,畅通市民的反映渠道,确保及时接收并反馈市民的相关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 | 0 | 1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约150件 | 约60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展。我委主动公开文件范围主要集中在日常工作的进展、重大项目进展等,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区域规划等相关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力度还需加强。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委将以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与此同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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