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6065245/2024-47492 信息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5-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嵩山路(楠溪江东街至河西大街)建设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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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嵩山路(楠溪江东街至河西大街)建设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河西集团:

 你司《关于申请批复河西中部嵩山路(楠溪江东街至河西大街)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河西集团企字〔2024〕56号)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河西管委会2024年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宁新城委规字〔2024〕32号)文件精神,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河西中部地区市政路网,经专家论证,原则同意上报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1052024XS0007486号),本工程南起河西大街,北至楠溪江东街,具体界址根据规划审定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三、项目规模:道路长度约310米,规划红线宽24-27.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四、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项目建设投资估算5075.95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我委拨付。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应依法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七、工程组织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各项安全措施未达要求不得开展建设。

 八、请认真落实相关节能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强制性节能标准进行节能设计,在开工建设前完成节能审查工作。

 九、请你司抓紧完善办理前期工作手续,根据批复意见深化设计。编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安全生产,注重工程质量。

 本批复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项目代码: 2404-320152-89-05-899786)

 附件:1.投资估算表

       2.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3.节能审查工作提示单

                            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附件1

投资估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工程费用

2029.33

1

土石方工程

106.26

2

软基处理

275.31

3

道路工程

740.30

4

给水工程

155.09

5

排水工程

86.20

6

强电工程

133.67

7

通信工程

46.53

8

燃气工程

0.00

9

绿化工程

36.40

10

交通设施

210.00

11

路灯

216.00

12

路缘石

23.57

工程建设其他费

2677.57

1

建设用地费

2233.21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35.44

3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0.15

4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8.00

5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2.01

6

工程勘察费

20.29

7

工程设计费

50.73

8

勘察、施工图审查费

1.12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10.15

10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及公证费

3.50

11

建设工程监理费

54.80

12

工程造价费

51.54

13

工程保险费

6.09

14

材料检验试验费

10.15

15

竣工测量费

10.00

16

水土保持

10.00

17

CCTV检测费

18.61

18

箱变外线接入

75.00

19

地质灾害评估

2.78

20

桩基检测费

10.00

21

勘丈测量费

4.00

22

配套设施费

50.00

预备费

197.89

建设期利息

171.16

工程估算投资

5075.95

附件2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内容

招标范围

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工程施工

工程监理

附件3

节能审查工作提示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请项目单位及时开展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若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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