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6065245/2022-32130 信息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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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河西大街交叉口车辙专项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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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西大街交叉口车辙专项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明确2022年委、区协同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的函》(建政函【2022】 4号)及区城市管理局的《关于河西大街交叉口车辙专项整治工程立项的请示》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河西管委会2022年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宁新城委投字【2022】 18号),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道路服务水平,降低城市道路的全寿命成本,改善交通出行状况,改善道路及所在区域整体环境与形象,提高沿线居民生活满意度。经组织专家论证,原则同意上报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地点:河西中部河西大街,乐山路路口、黄山路路口。

 三、建设内容:道路车行道车辙专项整治。

 四、主要技术标准:河西大街规划和现状均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采用50km/h,路面结构计算荷载: BZZ- 100标准车。本项目仅为交叉口车辙专项整治,不对道路现状横断面进行重新分配。

 五、项目建设投资估算199.95万元,所需费用经审计认定后由河西管委会统筹安排。

 六、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宁政传〔2021〕16号),和《河西管委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宁新城委字〔2021〕1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南京市建邺区城市管理局,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七、请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与项目使用单位协同开展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编制,并以实施单位的名义报我委审批。项目建设过程中,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要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请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必须依据《河西管委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宁新城委字〔2021〕1号)开展工作。

 八、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应依法进行招标。

 九、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要会同有关单位在工程组织实施工程中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各项安全措施未达要求不得开展建设。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管养手续,配合主管部门和项目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设施运行安全。

 十、加强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管理和投资控制,调整立项范围、增减设计内容、较大变更签证等均须按有关规定报我委审批。

 十一、本文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两年。在有效期届满前未取得合法开工手续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2203-320152-89-01-410080)

 附件:投资估算表


                                      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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